在台灣大概一兩個月,就會跟幾位舞友,穿著稍稍火辣的pub裝去跳舞,一點點的酒精,加上音樂的強烈節奏,震碎腦子裡那些煩心的事。同時也可以看到許多現代故事上演:搭訕、吊洋凱子、還有老是跟不上拍子的怪伯伯。
在英國pub文化更是盛行,酒館比咖啡館還多,就在小小的拉福堡小鎮,走沒幾步就是酒館,咖啡只是他們白天加減賺的副產品。傳統的酒館就是一個吧台,幾張桌椅,功夫一點的還擺張撞球桌,飛鏢靶,沒有音樂或特殊燈光,英國人來這裡,幾乎是約個三五好友喝杯啤酒聊聊天。一品脫的啤酒大概兩磅多,合台幣一百五左右,以英國物價來說並不算貴。小酒館大約在12點打烊,關店前十分鐘老闆會搖鈴告知大家”Last order”,還想喝酒的客人快來買酒。酒吧這麼早打烊,對習慣夜生活的台北人來說,可能有點怪,不過對英國人來說,很正常,因為如果你還想繼續找樂子,可以轉戰舞廳,大陸同學稱之為”蹦D”,酒精、音樂、舞池,讓你徹底享受週末的夜生活。
舞廳有的是免費入場,不過像Baracuda 的DJ就老愛在音樂放到一半時,關掉音量跟大家講講話,讓大家舉得老高的手懸在半空,好不尷尬。好一點的舞廳入場費大概在兩磅左右,比起台灣算是便宜。身強體壯的英國人到舞廳,穿衣服都比少比薄,即使是小腹比胸大的胖妹,冬天照樣個個露背露胸,豪不客氣,若要說英國男人不挑,還不如說也沒得挑,因為這裡沒小腹的瘦女人,只剩還沒發育的小妹妹。燈光加上音樂營造的氣氛,陌生男女看對了眼,酒酣耳熱,又三貼又舌吻,磨磨蹭蹭,真是司空見慣;發酒瘋在街上鬼吼鬼叫脫衣服的,也不足為奇。
到英國之後似乎也感染了他們的party文化,每到周五固定幾乎都會相約喝個小酒,或是敘舊,或是跳舞放鬆,好像待在家裡不出門,就是對不起人民,對不起黨。而我的舞伴則是個個有意思:什麼音樂都能很投入的Kate,在舞廳大跳體操的Jane,專精中國武術迪斯可的商鵬,學麥克很好笑的吉他手蘇鵬,到舞廳也穿拖鞋的Tum,老遲到又戴女用絲巾和皮包的帥哥Thomas,手長腳長不協調的Tom。
不過到底為什麼英國的pub文化是這樣盛行,或許應該從他們的生活態度來看,英國人悠悠慢慢,對於休閒生活,調節生活步調,很有一套,下午喝喝咖啡泡泡茶,晚上品酒是放鬆心情,是解放自我的一種方式,這樣”舒緩壓力”的觀念,倒是真值得學習效法,不然你說怎麼就只聽說日本人過勞死,沒聽過英國人壓力過大累死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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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魔女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